中理通代理的“禧六福”再审行政诉讼获优秀商标代理案例

2019-07-17 14:10:45

    2019年7月6日,在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商标典型案例评析论坛中发布了“2018-2019优秀商标代理案例”的评选结果,北京市中里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东科、高薇代理的六福集团有限公司“禧六福”商标无效宣告再审行政诉讼案被评选为2018-2019优秀商标代理案例。


   “禧六福”案历经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程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对于商标证据的证据采信标准均有详细论述,此前该案已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案例。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年度报告(2018)》中指出:在再审申请人六福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禧六福珠宝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2018)最高法行再100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商标近似性的判断,原则上不需要考虑在后申请争议商标的知名度。即对于“市场格局论”应该从严适用,即使适用亦应将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对比考虑。对于在后申请人作为同业竞争者明知或者应知引证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仍然恶意申请注册、使用与之近似的商标的情形下,从诚实信用原则的角度出发,对争议商标的使用不予认可。除商标近似判断中是否应当考虑争议商标的使用情况这一核心问题外,该案件中商标行政机关、三级法院围绕商标近似判断所需要考虑的因素、商标行政案件的证据提交的截止期限等问题提出了各自观点,对于今后的案件具有指导意义。